考试
- 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在每学期指定期间实施。
- 补考:因病或体检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以将证明其特殊情况的材料(诊断书、体检通知书等)提交所属院系后参加补考。
评定
- 每门课程结合学生的考试成绩、出勤率、作业情况、学习态度等各方面的表现来进行综合评估,学生出勤要达到总课时的3/4以上,并通过电子考勤记录系统自动算出考勤分。
성적평가 배정비율을 안내하는 표 分配比例 出勤率 20% 期中/期末考试及平时学业成绩80% 计 100% - 也就是说,缺勤4次以上,该课程学分不予认可(F级)。
- 可根据课程特点适当调整分配比例(现场实践等)
相关依据:《新韩大学课程管理规定》第26条(出勤和成绩)
因故缺课出勤认可
- 如缺课的学生向任课教师提交下表所列的书面证明,将在出勤认可天数范围内视为因故缺课
缺课原因 | 出勤认可天数 | 证明材料 |
---|---|---|
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直系亲属去世 | 7天 | 死亡诊断书、 亲属关系证明 |
兄弟姐妹、配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 | 3天 | 死亡诊断书、 亲属关系证明 |
兵役体检 | 当天 (地方则为3天) |
体检通知书 |
本人结婚 | 7天 | 请柬 |
本人生病 | 14天以内 | 医疗机构出具的 诊断书等 |
参加校长批准的活动、政府机构或公共机构邀请的特别活动 | 相应期间 | 相关公文 |
应届毕业生(注册最后学期的学生)提前就业(包括实习、公费培训等) | 相应期间 | 出勤代替认定书 |
成绩等级
成绩等级表
成绩等级 | 绩点 | 百分制成绩 |
---|---|---|
A+ | 4.5 | 95-100 |
A0 | 4.0 | 90-94 |
B+ | 3.5 | 85-89 |
B0 | 3.0 | 80-84 |
C+ | 2.5 | 75-79 |
C0 | 2.0 | 70-74 |
D+ | 1.5 | 65-69 |
D0 | 1.0 | 60-64 |
F | 0 | 0-59 |
P | Pass | - |
N | Non-Pass | - |
※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 =
各(课目学分 × 课目绩点)之和
选课总学分
选课总学分
例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成绩等级 | 绩点 |
---|---|---|---|---|
专业选修 | 课程1 | 3 | A+ | 4.5 |
专业选修 | 课程2 | 3 | B+ | 3.5 |
专业选修 | 课程3 | 3 | A+ | 4.5 |
基础通识 | 课程4 | 2 | A+ | 4.5 |
核心通识 | 课程5 | 2 | B+ | 3.5 |
核心通识 | 课程6 | 2 | C+ | 2.5 |
取得学分 | 15 | 平均绩点 | 3.90 |
平均绩点 = ( 3×4.5 + 3×3.5 + 3×4.5 + 2×4.5 + 2×3.5 + 2×2.5 ) / 15 = 3.90 / 4.50
成绩等级及评定
- 成绩等级分为A、B、C、D、F五个等级,除F以外的每个等级成绩偏上,则以+(上)表示,绩点和百分制成绩与“成绩等级表”相同。
- 根据课程特点,认为无法划分等级时,取得该课程成绩的记为“P”等级,没有取得成绩的记为“F”。
绩点计算
- 平均绩点计算:将各门课程学分和绩点相乘之和除以申请的总学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
- 平均绩点相同时的成绩排序:总绩点,总学分,取得成绩的课程数
成绩等级换算
- 如有必要将成绩等级或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则按照《成绩等级表》换算。
成绩等级比例及评定办法
成绩等级比例
等级 | 平均绩点 | 相对评价等级分布 | 绝对评价 | 百分制成绩 | |
---|---|---|---|---|---|
相对评价(1) | 相对评价(2) | ||||
A 以上 | 4.0 以上 | 30% 以下 | 40% 以下 | 不限 | 90 以上 |
B 以上 | 3.0 以上 | 80% 以下(A+B累计) | 80% 以下(A+B累计) | 80 以上 | |
C 以上 | 2.0 以上 | 不限 | 不限 | 70 以上 | |
D 以上 | 1.0 以上 | 60 以上 | |||
F | - | 59 以下 |
理论类课程按相对评价(1),实践(校内实践)课程按相对评价(2)方式进行等级分布
- 原则上,以相对评价为准。
-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例外进行等级分布。
- 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
- 以P/N(合格/不合格)划分的课程及现场实践课程;
- 教师资格证相关的课程;
- 其他不需要算出成绩分布的课程;
- 留学生(不计入相应课程的等级分布比例人员)。
计算平均绩点
- 平均绩点计算:将各门课程学分和绩点相乘之和除以申请的总学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平均绩点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决定成绩排序。
- 如果平均成绩相同,则成绩等级由以下顺序决定。
- 百分制成绩总分高的学生;
- 取得学分高的高学生;
- 3学分以上的课程百分制成绩总和高的学生;
- 2学分以下的课程百分制成绩总和高的学生;
- 年龄小的学生。
- 各院系、各专业、各方向成绩排名中可以排除留学生,需要成绩排名的,如提供奖学金等,留学生可以单列出来进行排名。
补考成绩评定
- 对于因病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以安排补考,对补考成绩进行评定,提前就业的学生也属于此类。
成绩处理注意事项
取消成绩
- 学生因考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将取消该课程成绩;
- 没有选课的课程成绩;
- 每学期缺课超过总课时的1/4以上的,该学生所取得的课程成绩。
中期休学者的成绩处理
- 如果中期休学的,按下表进行成绩处理。
학기 중 휴학자의 성적 처리 종류 및 성적처리를 안내하는 표 类型 成绩处理 普通休学 学期成绩不予认可 参军休学 总课时3/4以前入伍 学期成绩不予认可 超过总课时的3/4 ~ 期末考试前入伍 实施临时考试,取得 60分以上,则该课程成绩予以认可 期末考试结束后入伍的学生必须参加期末考试。
成绩公布
- 成绩公布:期末考试最后一天起一周内
- 公布方式:网站公布
- 公布时间:另定
- 更正时间:成绩公布期间
- 成绩单及告家长书:发送下学期学费缴费通知单及成绩单
- 成绩查询:通过综合信息系统或签发成绩单来查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