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 对方学校设有对口专业且修完(预计修完)4个学期以上的在校生
- 在当地学校取得的学分转换认定为本校学分(毕业学分的1/2以内),授予两校学位。
- 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或上学期成绩达到3.0以上者
报名时间
- 每学期的4月和10月(具体时间见每学期的招生通知)
申请方式
- 在综合信息系统的申请菜单中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申请表1份
- 指导教授及院长(系主任)推荐信各1份
- 学习计划书1份
- 在读证明及成绩单(韩英)各1份
- 家长同意书1份
- 公认的语言能力考试成绩复印件1份(限有此类成绩的人员)
- 及国际交流处指定的其他材料
学费缴纳及奖学金
- 缴纳本校学费,则免交派遣学小的学费(互换的情况)
- 非互换性交流,需要缴纳派遣学校的学费,本校提供一定的奖学金
其他各项费用
- 机票、保险费、教材费、签证费、住宿费和个人生活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