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从所属系(部)或专业转入本校其他系或专业
申请资格及报名标准
- 在校期间只能申请1次
- 修读2学期以上,且取得学分达到毕业学分的1/4以上的大二至大四学生
申请时间及允许范围
申请时间
- 每学期正式开课前
允许范围
- 各招生单位录取名额的20%以内
校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限制某些系转系或转系人数
- 外国学生因语言或学习上的困难而申请转系的情况,在转系名额的10%以内优先选拔
- 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不允许转系
- 申请转入依据《医学法》培养医疗人才的系、依据医疗技师相关法律培养医疗技师的系
- 申请转入培养教师的系
- 特招生申请转入与专长不相关的系
- 编入生(特例编入生除外)
申请方式
确认公告
打印填写转系申请表
与原所在院系主任谈话确认
填写申请材料后提交新转入系
登录综合信息系统申请转系
转系审议委员会审议后最终决定
转系申请材料:转系申请表、学习计划书、成绩单、其他所需材料等
学分认定及课程修读
- 转系生在原系取得的学分被认定为普通选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转入系指定的专业课程
已修的课程中如有与转入系(专业)的课程相同的课程,可以通过该院系主任及专业主任教授审议,认定为转入系(专业)的修读类别学分
转系注册
- 转系生必须在规定的注册期内在转入系完成注册
- 转系前注册的学生,可以用已缴纳的学费代替
因注册学科门类变更而出现差额的,则以已经缴纳的学期学费为准多退少补
- 大四转系,在修读年限内不能修满毕业学分的学生应按照申请学分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奖学金限制
- 入学时被评为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申请转系的,将失去奖学金资格
经奖学委员会审议,得到校长审批的情况,可能保留其奖学金资格
- 有关转系生奖学金限制的详细信息,见《奖学金条例》